2019年MBA学位申请人:
根据研究生院学位工作文件和研究生院学位办工作部署, 2019年3月29日前,2019年学位申请人务必完成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资格审查表》下载地址:在中心网站“学位管理”版块下的“学位文件”一栏下载《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答辩资格审查表》)。
二、填表要求:
(一)《答辩资格审查表》中,“教育中心”只能填写“工商管理硕士教育中心”。
(二)“专业学位类别”填写“工商管理”。
(三)“研究方向”根据入学后确定的专业方向填写“金融与财务”,或“战略管理”,或“创业与创投”。
(四)“导师姓名及职称”填写校内导师姓名及职称,如“张三 研究员”,或“张三 教授”,或“李四 副研究员”,或“李四 副教授”,不能填写其他字样。
(五)“论文题目”,应与学位论文最终题目保持一致,请同学们与导师商议、斟酌后认真填写。
(六)“答辩申请报告”由申请人个人填写,内容必须充实、完整,直接手写或直接打印,不能复印、粘贴。
(七)“指导教师的推荐意见”由各申请人联系校内导师完成。
(八)师生签名处均须手写,申请人须同时完成第1页“答辩申请报告”下方的签名和第2页表头处的签名。
三、表格提交及审查:
(一)中心统一送审:在3月22日或之前提交到良乡教学附属用楼(也称本科楼)309办公室,中心审核通过后统一送往各处室审核并报学位办。
(二)个人送审:3月22日之后提交的,申请人个人须先到望京完成教育中心审核,通过后再到研究生院相关处室(良乡)审核,并于3月29日前交由中心转交学位办。
(三)2019年3月29日,仍未将各处室审核完毕的《答辩资格审查表》报送中心及学位办备案的,视为未通过答辩资格审查,须按照规定办理延期毕业手续。
四、特别注意:
(一)“导师姓名及职称”以及“指导教师的推荐意见”中所指的导师,均指校内导师姓名和职称,不填特聘导师。职称除“研究员、副研究员、教授、副教授”外,不能填写其他字样。如有填错,不予收取。
(二)填写时,切勿变动表格格式,填写完成后用A4纸正反面打印,打印后为1张纸,否则概不收取。
(三)“指导教师推荐意见”,请建议导师按要求填写, 如因字数过少被学位办认定为不合格而被退回的,需要导师重新补充意见及签字。
(四)导师或学生在外地的,请安排好时间以及导师签字事宜,所有签名处均须为直接手写的形式,不得是传真、电子签名或直接打印,否则不予收取。
(五)一旦发现有学生或者他人代替校内导师签字的,视该生的《答辩资格审查表》为不合格,并将按照研究生院相关规定处理。
(六)中心不接收邮寄方式的提交材料。
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81360390。
MBA教育中心教学管理部
2019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