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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商学院MBA教育中心关于2021年秋季学位论文答辩相关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09-03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关于每年开展两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社科[2021]大学位字9号),从2021年起,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分春季和秋季两批次进行。根据学校相关要求,MBA教育中心现将相关通知如下:

一、2021年9月9日前,已经通过论文开题、且申请参加秋季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人,需提交“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具体要求如下:

(一)更新后《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下载地址

在中心网站“学位管理”栏下的“学位文件”进行下载《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更新后)》(以下简称《答辩资格审查表》)。

(二)填表要求

1.《答辩资格审查表》中,“院系和所在院系”只能填写“商学院”。

2.“专业学位类别”填写“工商管理”。

3.“研究方向”根据入学后确定的专业方向填写“金融与财务”,或“战略管理”,或“创业与创投”。

4.“导师姓名及职称”填写校内导师姓名及职称,如“张三-研究员”,或“张三-教授”,或“李四-副研究员”,或“李四-副教授”,不能填写其它字样。

5.“论文题目”,应与学位论文最终题目保持一致,请同学们与导师商议、斟酌后认真填写。

6.“答辩资格审查表”由申请人个人填写,内容必须充实、完整。

7.“指导教师的推荐意见”由各申请人联系校内导师完成。

8. 答辩资格审查表纸质版材料中的导师和学生本人签名处均须手写签名。

9. 学位申请人须完成第1页“答辩资格申请表”下方的签名。

(三)答辩资格审查表提交和审核

1. 2021年9月9日前,学位申请人将个人纸质版《答辩资格审查表》提交至望京校区行政楼308室(注:A4 纸正反面打印,不超过 2 页)。

2. 如未在2021年9月9日前将个人纸质版《答辩资格审查表》提交至教学管理部,则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2021年MBA秋季学位论文答辩,逾期不再接收。

(四)相关注意事项

1.“导师姓名及职称”以及“指导教师的推荐意见”中所指的导师,均指校内导师姓名和职称,不填特聘导师。职称除“研究员、副研究员、教授、副教授”外,不能填写其它字样。如有填错,不予收取。

2.“申请报告”和“指导教师的推荐意见”需要认真按照要求填写,申请报告字数不少于200字;“指导教师的推荐意见”字数不少于100字。

3.导师或学生在外地的,请安排好时间以及导师签字事宜,纸质版所有导师和学生本人签名均须为手写签字。

4.因2021年MBA学位申请人没有进行中期考核、论文中期检查等工作,所以2021年MBA秋季学位申请人在申请报告中可以忽略这两点的要求。

5.一旦发现有学生或者他人代替导师签字的,该生的《答辩资格审查表》视为不合格,并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二、2021年9月9日前,参加秋季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人,需将用于查重的电子版论文发送至学位指定邮箱,邮箱地址为:mba-xwgl@cass.org.cn。论文格式应为Word格式。论文及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学号-作者-论文题目—专业-导师”。(注:不要有空格,否则,知网识别不出作者姓名,无法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

三、申请论文补答辩的学位申请人,不需要提交《答辩资格审查表》以及用于初检的论文,直接进入最后的论文答辩环节。具体时间,请关注网站通知。

若有其它未尽事宜,请及时在钉钉群“2020级MBA教学和学位群”或及时致电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10-69386176。

商学院MBA教育中心

教学管理部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