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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MBA学位申请人提交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01-15

2021年MBA学位申请人:

根据学校学位办相关文件,以及MBA教育中心的学位工作部署,2021年3月8日前,2021年MBA学位申请人需要完成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工作。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下载地址

在中心网站“学位管理”栏下的“学位文件”进行下载《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答辩资格审查表》)。

二、填表要求

1.《答辩资格审查表》中,“MBA教育中心”只能填写“工商管理硕士教育中心”。

2.“专业学位类别”填写“工商管理”。

3.“研究方向”根据入学后确定的专业方向填写“金融与财务”,或“战略管理”,或“创业与创投”。

4.“导师姓名及职称”填写校内导师姓名及职称,如“张三-研究员”,或“张三-教授”,或“李四-副研究员”,或“李四-副教授”,不能填写其它字样。

5.“论文题目”,应与学位论文最终题目保持一致,请同学们与导师商议、斟酌后认真填写。

6.“答辩资格审查表”由申请人个人填写,内容必须充实、完整,直接手写或直接打印,不能复印、粘贴。

7.“指导教师的推荐意见”由各申请人联系校内导师完成。

8. 纸质版材料中的师生签名处均须手写,电子版材料中的师生签名处均须电子签名。

9.申请人须同时完成第1页“答辩资格申请表”下方的签名和第二页表头处的签名。

三、答辩资格审查表提交和审核

1.2021年学位申请人将于2021年3月8日前,将个人纸质版《答辩资格审查表》提交至望京校区行政楼308办公室,并将电子版《答辩资格审查表》发送至学位指定邮箱:mba-xwgl@cass.org.cn。(注:电子版《答辩资格审查表》需含导师和个人电子签名,不能直接打印。)待中心审核通过后将统一上报至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批并上报至学位办。

2.如未在2021年3月8日前将个人《答辩资格审查表》提交至教学管理部,则被视为未通过答辩资格审查,须按照规定办理延期毕业手续。

四、特别注意

1.“导师姓名及职称”以及“指导教师的推荐意见”中所指的导师,均指校内导师姓名和职称,不填特聘导师。职称除“研究员、副研究员、教授、副教授”外,不能填写其它字样。如有填错,不予收取。

2.填写时,切勿变动表格格式,填写完成后用A4纸正反面打印,打印后为1张纸,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收取。

3.“指导教师推荐意见”,请建议导师按要求填写, 如因字数过少被学位办认定为不合格而被退回的,需要导师重新补充意见及签字。

4.导师或学生在外地的,请安排好时间以及导师签字事宜,纸质版所有签名处均须为直接手写,电子版所有签名均须为电子签名的形式。不得是传真或直接打印,否则不予收取。

5.一旦发现有学生或者他人代替导师签字的,视该生的《答辩资格审查表》为不合格,并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6.中心不接收任何快递方式提交学位材料。

若有其它未尽事宜,请及时在钉钉群“2021年学位申请人教务和学位申请群”里进行咨询。

商学院MBA教育中心

教学管理部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