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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我院研究生证管理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1-11-16

根据我院财务现行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研究生证的管理,经研究决定,现提出如下相关工作要求:

一、关于注册:每学期开学两周内为注册时间(仅限工作日)。研究生注册时需携带研究生证、学费收据单,到学籍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各专业学位中心统一办理。

二、关于火车优惠卡磁条注意事项: 火车票学生优惠卡一次性充值有效磁为4次,用完后请及时到学籍办公室充磁。购票区间严格按照研究生证上所填区间,超出区间范围则无法取票。请勿将身份证、校园学生卡、公交IC卡及手机与研究生证放在一起,以防消磁。

三、关于研究生证办理:研究生证首次办理免费,如若丢失,请自行下载《研究生证补办申请表》,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并到相关部门盖章审核,交至学籍办进行补办。档案转递至我院的研究生享受火车优惠政策,故研究生证补办费用分为两种情况(以当年制作成本收取工本费,申请表中根据个人情况勾选)。

四、关于毕业生离校研究生证的处理办法: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时研究生证做剪角处理不再收回,丢失情况需填写《研究生证丢失情况说明表》(由于此表涉及多个部门,望毕业生提前下载办理)。

以上管理办法自即日起开始执行。如有疑问,请致电81360112。

研究生工作处

2016年5月31日

附件:研究生证丢失情况说明表(毕业生办理)

研究生证补办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