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并引导我院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研究生院自即日起开展2017届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北京市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遵守校规校纪,品德优秀,身心健康,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3.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各科成绩均在75分以上,没有重修科目。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评选。
4.积极参加班级或学校组织的活动,出色的完成承担的各项社会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5.具备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二、评选程序:
1.符合评选条件的研究生填写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申报表(附件下载),向班级班委会提出申请。
2.班级班委会根据个人申请,依据评选条件进行初审择优形成推荐名单,并将推荐人选的登记表和和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学术成果复印件)以班级为单位报送MBA教育中心学生管理部。
3.学生管理部对报送的推荐名单及其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并提交院研究生工作处及院评选小组审查,审查结果在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北京市教委审批。
三、评选工作要求
1.各班级班委会请于5月22日9:00前将评选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提交至行政楼333室郑老师处,电子版发送邮箱zhengyt@cass.org.cn,电子版要求每人一个文件夹并以参选者名字命名;
2.各班申报材料包括推送人选的登记表和各项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学术成果复印件);
3.评选办法、申请表详见附件;
4.学生管理部咨询电话:010-81360969
附件:
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研究生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研究生工作处
MBA教育中心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