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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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条例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7-04

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MBA教育中心

案例研究中心工作条例

案例研究中心是隶属于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的案例开发研究机构,秉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人文兴民族兴,教育强中华强”的办学理念和“笃学、慎思、明辨、尚行”的校训精神,依托中国社会科学院丰富的学术资源和社会资源,以国际的眼光、专业的视角、创新的精神和严谨的态度,致力于开发符合国际案例标准的案例,为工商管理教学和研究中国经营环境中的管理实践提供优秀素材。

一、愿景与使命

以成为世界了解中国经营环境的知识中心为宗旨,立足于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背景下的中国产业和企业现实,通过实地调研、高质量开发具有原创性的产业案例和企业案例,推动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成为集原创性、前瞻性和应用性为一体的管理新思想源头,成为中国管理思想和管理创新成果在国内外传播的平台。

二、主要职能

1. 动员、组织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人员、研究生院内外聘任导师和研究生开发高质量教学案例,对案例开发的选题、立项、评价和验收以及成果利用进行全过程管理;

2. 定期开展案例教学效果评估和分析工作,促进研究生院MBA(EMBA、高级培训以及其他研究生)教学等各系列案例教学水平的提高;

3. 通过案例开发以及后续的多途径传播活动,努力展示中国产业和企业的管理实践和创新成果,展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人员和研究生院师生案例开发的成果;

4. 通过多种途径,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人员和研究生院师生提高案例开发和教学水平拓展社会资源和提供 必要条件:

5. 围绕案例开发和教学组织研究生院师生开展多种多样的校内外活动,如案例培训、案例研讨、案例竞赛和优秀案例评审等;

6. 促进研究生院与国内外一流的商学院、企业/组织和个人就案例的开发与推广进行深入合作。

三、组织架构

案例研究中心隶属于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MBA中心直接领导与管理。案例研究中心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由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任命,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三个教学年度,每人不得连续任职超过两届。主任、副主任必须是MBA中心内、外聘任导师,可视情况专职或兼职。主任须具有正高级专业职称,全面负责案例研究中心的工作,副主任配合主任开展工作。

案例研究中心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中心日常工作和行政事务,由研究生院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四、组织活动

建设与管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案例库,组织专家对申请入库的案例进行评审,评审专家来自研究生院内、外聘任导师。

向入库案例的开发者颁发“入库证书”,并提供案例发表和出版机会。

组织优秀案例评审,并向研究生院推荐获奖案例作者。

每年策划、组织一次以上研究生院MBA学生案例大赛。

组织、指导研究生院MBA学生参加国内外案例大赛。

不定期举行案例开发和应用师资培训,以及案例学术研讨会,推动研究生院的案例教学。

组织编辑并联系出版案例研究图书和专著,包括:课程案例集、案例研究论文集等。

依托研究生院网站,建设和维护案例研究与教学专栏。

征集、发布案例研究课题,多渠道筹集资金建设案例开发与研究基金。

组织建立案例师资库。

五、工作程序

在每个教学年度之初,案例研究中心需按照本工作条例所确定的职责和活动要求拟定本年度工作计划,提交研究生院和MBA中心审批后执行,并接受研究生院和MBA中心的年度工作考核。

案例研究中心向研究生院和MBA中心提交年度经费预算,包括行政经费和案例开发与研究经费两部分,由研究生院审批、核拨后独立使用。经费的使用及管理,严格按照研究生院相关行政经费和研究课题经费的管理办法。

年度工作计划外的临时重大活动和经费使用需向研究生院和MBA中心履行汇报和核准程序。

重大临时性人事安排需向研究生院和MBA中心履行汇报和核准程序。

案例库建设与管理办法、案例开发与研究基金的设立和管理办法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