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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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答辩之后学位申请工作的补充说明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05-19

2016年MBA学位申请人:

答辩通过之后,学位申请还必须经过学术规范检测、存档材料提交、学位评定,方可确定能否获得本年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后续应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请认真阅读中心网站“学位管理”—“通知公告”3月11日“2016年MBA学位申请工作流程及要求”相应部分执行。现将部分常见问题再次强调或补充说明如下:

一、必填项要求

在检测论文、“硕士专业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书”、存档论文及其他后续填报材料中,相应栏目只能作如下填写:

(一)教育中心,填写“工商管理硕士教育中心”。

(二)专业学位类别,填写“工商管理”。

(三)研究方向,根据个人所选方向填写“财务管理”、“金融管理”或“战略管理”。

(四)导师姓名及职称,只填写校内导师姓名及职称,职称只能填写“研究员”或“副研究员”或“教授”或“副教授”,不能填写其他字样。

(五)学号,准确填写个人学号。

二、学术规范检测

(一)学术规范检测论文提交不符合要求者一律退回,由申请人修改后重新提交。

(二)不允许重复发送,由于多次发送不同版本而造成的误检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三)研究生院学位办不接受任何理由的重检申请,不接受任何个人提交的检测申请。

(四)提交检测截止时间为5月20日,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2016年学位申请。

三、存档论文

(一)用于存档的4本纸质版学位论文内容必须与检测论文保持一致。

(二)存档论文封面需填写完整(可打印,可手写),填写要求如下:

1.评阅人一栏填写“2位专家匿名评阅”或“3位专家匿名评阅”,各学位申请人所填内容见通知下方附件;

2.答辩委员会一栏填写答辩评委具体姓名,各学位申请人的答辩评委参见通知下方附件;

3.答辩日期填写实际答辩日期,各学位申请人答辩日期参见通知下方附件;

4.答辩日期一栏下方只能是“2016年4月”,只改动年份,月份不变。

四、授予学位登记表

(一)从研究生院网站(www.gscass.cn)右侧列表“校园信息平台”进入一体化系统填报。

注:授予学位信息将报送至教育部向社会提供学位证书查询服务。根据教育部学位中心[2013]119号文件,涉密数据,或关键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的数据,或违反国家学位授予政策的数据,暂不提供学位证书网上查询。因此学位申请人务必真实、准确、完整的按时提交,因误所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填表过程中有不明之处可看页面中的帮助信息或说明,凡实属不填之处,一律填写“无”。

(二)在一体化系统提交之后将该表打印出纸质版,签名处务必手填,与纸质版论文一起提交到行政楼335办公室。

五、向图书馆上传论文

(一)请仔细阅读研究生院网站(www.gscass.cn)“校园服务”—“图书馆”栏目4月26日“关于专业学位毕业生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说明”。

(二)在职学生可携带一卡通到研究生院图书馆信息检索中心提交,图书馆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21:30,周六13:00—21:00,周日闭馆。

所有材料均可自己提交或请他人帮忙代交,大家可视个人具体情况而定。

如有疑问,请致电84177479、81360980.

附件:2016年MBA学位申请人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相关明细

MBA教育中心教学管理部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