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国各地传出高考改革的消息,其中10月22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发布《2014—2016年中考中招改革框架方案》(征求意见稿)、《2014—2016年高考高招改革框架方案》(征求意见稿),备受社会关注。
目前,中高考升学率、上线率等终结性评价在实践中颇受诟病。一种新的教育评价方法——增值评价,提供了发展性评价的视角,有专家认为该评价方法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所谓增值,即一定时期的学校教育对学生成长发展所带来的积极影响,增值评价就是对这种影响的评估。
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西方国家关注教育质量、强调教育机构绩效责任的背景下,增值评价逐渐发展起来。90年代以来,英、美等国先后将增值评价引进教育体系,对教育政策和实践的影响不断扩大,代表着国际教育评估领域的重要发展。21世纪以来,我国的一些机构和学者陆续开展增值评价的相关研究和运用。
美国教育评价专家布卢姆提出,基于学生进步幅度的学校评价是学校增值评价的根本点,即一所成功的学校是对学生发展有增值作用的学校。“以学生的考试成绩为核心的教育评价体系忽视或无视学生的客观进步程度,与此评价行为相伴随的是,学校争夺优质生源现象愈演愈烈,巨大的生源差距造成学校之间教育质量差距越来越大。对增值评价的需求已越来越成为追求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的迫切需要。”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信息中心主任马晓强表示。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统计与测量研究所教授辛涛介绍说,影响学生学业的因素纷繁复杂,既有学生自身和家庭因素,又有学校因素,并且学校因素又可以分为学校办学条件因素和教学与管理等方面的因素。
增值评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分离影响学生发展的各种因素,有助于在学校评价当中分清学校应承担的责任;通过计算教师或学校在一段时间内对于学生的“增长净效应”,进而实现不同教师和学校之间较为公平的比较。这有利于促进薄弱学校的转变和发展,同时也可以督促重点学校促进学生发展,而非倚仗生源优势不思进取。
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沈玉顺说,增值评价基于投入—产出分析理论,通过相关的统计分析技术,将学生的家庭背景、学习基础等因素对学生成绩的影响与学校或教师对学生成绩的影响分离开来,追踪学生在一段时间内学业上的变化,测量一定时间内学生的进步幅度,考察学校或教师对学生学业成绩影响的净效应,并通过将其与一定范围内相应单位“教育增值”常模的比较,确定学校和教师对学生进步贡献的大小,进而实现对学校或教师效能客观、准确的评价。
在诸多的积极意义之外,增值评价是一种新的评价方法,还存在着不少有待研究解决的问题。沈玉顺抛出的一系列问题具有代表性。如学生的发展变化究竟在何种程度上可以归因于学校教育?学生在不同学习领域、不同时期和不同发展水平上的考试分数效度是否相同、能否相互比较?
对此,辛涛表示,在评价学校时,不能将增值评价的结果作为评判学校的唯一标准。学校的功能和价值不仅仅在于提高学生的认知水平和学业成就,而是包括情感、态度、价值观等多维目标,用单一的学生成绩指标来测定学校效能是远远不够的,应在增值评价的基础上结合多种评价手段,共同完善学校评价体系。
在我国,从目前情况看,增值评价基本上处于概念运用阶段,尽管北京、上海、浙江、江西、河北、辽宁、贵州等地一些学校尝试运用增值评价思想方法改进其教育评价实践,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其技术水平相对较低,所采用的方法也比较粗糙。除了北京、江西等学者进行的个别实证研究,在教育系统层面进行增值评价的努力尚不多见。
随着世界范围内增值评价方法日益广泛的应用,其积极影响不断扩大,重要性也日益显现。“通过在全国或区域层次建立完备的学生学业成就数据系统,研究开发增值评价统计技术,培养相关专业人员,积极开展实验性教育增值评价,逐步建立符合国情的教育增值评价体系,应该成为当前我国教育评价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沈玉顺表示。
今年6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中,也明确指出“注重考查学生进步的程度和学校的努力程度”。在国家政策导向、地方探索实践的共同推动下,增值评价有望在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