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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问题需要文化解决办法——澳大利亚文化研究巡礼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2-02-28

徐德林

作为目前人文社会科学中最重要的学术范式与知识领域之一,文化研究正受到越来越多中国学人的关注。但是,当文化研究于新时期之初带着美国包装转口来到中国时,一些中国学人虚妄地把原产于英国、经过美国过滤的文化理论视为“元理论”,缺少澳大利亚文化研究的存在。事实上,正是因为澳大利亚中继站作用,作为一门学科的文化研究才得以实现全球播散。因此,了解、考察澳大利亚文化研究乃是丰富与完善文化研究知识谱系之必需。

继承伯明翰学派

1964年,文化研究作为一门学科诞生于英国的伯明翰大学当代文化研究中心(CCCS),于是便有了以理查德·霍加特(RichardHoggard)及斯图亚特·霍尔(StuartHal)等人为代表的伯明翰学派文化研究,以及以伯明翰学派为中心的英国文化研究。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由于新自由主义的崛起,以及萨缪尔·亨廷顿(SamuelHuntingdon)所谓的 “文化兴趣的复兴”,澳大利亚成为英国文化研究的第一个海外“殖民地”;随着约翰·费斯克(JohnFiske)、约翰·哈特利(JohnHartley)、托尼·本尼特(TonyBennett)等英国学人的移师,格雷姆·特纳(GraemeTurner)、墨美姬(MeaghanMorris)等澳籍学人的欧洲归来,体制化、学科化的文化研究旋即在澳大利亚出现。

所以,澳大利亚文化研究的兴起可谓文化研究理论家与实践者全球流动的产物;多数文化研究理论家及实践者乃学院中人,而“作为学院中人的好处之一便是理论可以很好地旅行,只不过有一点时差罢了”。即是说,从系谱学的角度来看,孕育澳大利亚文化研究的是英国文化研究,尤其是伯明翰学派,而不是北美人哈罗德·伊尼斯(HaroldInnis)、詹姆斯·凯里(JamesCarey)所引领的空间与传播研究。费斯克、特纳等人曾在英国研习、教授文化研究多年,深谙以伯明翰学派为中心的英国文化研究的要旨;他们来澳或返澳后通过在科廷科技大学等高校开办文化研究专业、创办刊物《澳大利亚文化研究》(AustralianJournalofCulturalStudies,1987年更名为《文化研究》[CulturalStudies])等措施,提供文化研究的方法与理论建构,卓有成效地催生了文化研究在澳大利亚的形成与显影。此间必须指出的是,首先,费斯克、特纳等人“并不愿意替英国是否在这个领域具有霸权地位背书”,但他们确乎让新生的澳大利亚文化研究深深地打上了英国文化研究的烙印。其次,费斯克、特纳等人深知,体制化、学科化的发展可能稀释文化研究的批评力量,导致其丧失原本坚持的批评立场与政治目标,因而不愿充当澳大利亚文化研究体制化的推手。但正是源自他们的努力,20世纪90年代后期,文化研究获得了澳大利亚有关机构的正式承认,成为澳大利亚的人文学科之一。

将政策纳入文化研究

澳大利亚文化研究有自身独特的生成脉络:政府在20世纪60年代实施的多元文化政策、80年代澳大利亚人的“经济问题需要‘文化’解决办法”的共识以及围绕澳大利亚民族身份的媒体论争,都是文化研究的催生剂。另外,一如约翰·弗柔(JohnFrow)、墨美姬等学者所强调的,澳大利亚文化研究的历史理应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与70年代成人教育运动,其代表就是70年代末约翰·福莱士(JohnFlaus)举办于悉尼新港滩(NewportBeach)的工人教育协会电影暑假学校。1953年以降,福莱士一直以教师、评论家、演员等多种身份活跃在澳大利亚的教育机构之中,穿梭在各类期刊与从实验电影到电视剧及商业片的诸多媒体之间,“为文化研究工程培养了一批支持者,培养了一代电影及媒体评论家”。

澳大利亚文化研究形成因素之多元性抑或“混杂性”(hybridity)导致了人们对它与英国文化研究之间关系的种种误解。事实上,虽然在世界各地,文化研究知识的传播与教学依然受到英国传统的深刻影响,但就其内部发展而言,英国与澳大利亚两地的研究传统从一开始便不尽相同。虽然澳大利亚文化研究对理论并无敌意,但受“理论工作亦可被视为一种文化实践”的鼓励,澳大利亚的文化研究学人更愿意致力于媒体的性别与种族表征、美学与日常生活的关联、大众文化的用途、公众的政治、空间的实践等领域。所以,相较于大多数西方国家,澳大利亚文化研究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既能提供政府制定文化政策的参考,又能致力于公共话题的论争。本尼特的“将政策纳入文化研究”便是其间极佳的一个例证。

英国种族关系学者斯文兰登(A.Sivannandan)认为,随着“从改造世界到改造语词”的视野转移,诞生于文化研究理论时代的“理论实践者”往往会因难以履行自我宣称的知识分子职责而陷入进退维谷之中。从英国移居澳大利亚的本尼特于1987年创办了格里菲斯大学文化政策研究所,聚焦文化与媒体政策研究,以期实现对文化的营救抑或“重释”。基于威廉斯式、葛兰西式、阿尔都塞式等既有文化研究传统的不足,本尼特呼吁基于米歇尔·福柯(MichelFoucault)的权力关系理论,尤其是其“治理性”(govern-mentalization)及“监视”(police)等观念,从理论、实践、体制等维度“将政策纳入文化研究”。具体地讲,本尼特呼吁的“将政策纳入文化研究”并非旨在凸显政策考量在文化研究中的核心地位或者悬置文化研究,而是与博物馆、艺术馆、电影院、语言教育机构及全国性行政部门或准行政部门之间建立形式多样的合作或顾问关系,力图通过组织研究、出版及召开会议等活动,参与澳大利亚的文化政策制定。

理论资源上广采博收

正是因为这样的一种 “实践性”,澳大利亚文化研究后来居上,在20世纪90年代辉煌一时,尤其是在澳大利亚文化研究学会(TheCulturalStudiesAssociationofAustralia)成立的1992年之后,其成为世界文化研究共同体中最重要的成员之一。澳大利亚文化研究的迅速发展,很大程度上源自它在理论资源上的广采博收。除上文提及的福柯以外,让·鲍德里亚(JeanBaudrilard)、亨利·列斐伏尔(HenriLefebvre)、米歇尔·德·赛都(MicheldeCerteau)以及皮埃尔·布迪厄(PierreBourdieu)等人都对其理论发展产生了很重要的影响。

澳大利亚文化研究虽然以其“将政策纳入文化研究”为代表的“实践性”积极吸收诸多外来理论,进入了蓬勃发展状态之中,促成了文化研究成功登陆北美与亚洲,但仅仅是“在一段时间内”而已。随着本尼特、菲斯克、哈特利、弗柔、墨美姬等学人的相继离开,高度学科化的澳大利亚文化研究在新世纪的影响已大不如从前。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